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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 育 局
关于遴选艺术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为更好地推进音乐、美术课程教学改革,提高音乐、美术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执教能力,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黄教师训【2015】7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艺术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
二、活动安排
幼儿园、中小学组及高中、中职学校艺术教师直接参加黄石市级决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比赛,决赛在7月15日前完成,具体参赛名额见附件。
各高中、中职学校的艺术教师(女教师45岁以下、男教师50以下)全员参与比赛。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能类。
1.美术专业。
(1)幼儿园组:命题情景画即兴创作,水彩、彩铅、水粉、铅笔淡彩均可。竞赛时可在两个主题中任选一个,自带画具,纸张使用统一发放的4K纸张。限时120分钟。
(2)中小学、高中(中职)组:室内静物画,素描、水彩、油画、水粉画均可。限时120分钟。
2.舞蹈专业:分自备与即兴两个部分进行。
(1)自备表演:采用独舞表演方式,舞种风格不限,芭蕾、古典、民族,当代、国标(可单、双人)、幼儿舞蹈均可。自备道具、服装、音乐。限时4分钟以内,分值为70分。
(2)即兴表演:现场抽签即兴表演。限时2分钟以内,分值为30分。
3.音乐专业。
(1)幼儿园组:自弹自唱,曲目自行准备,乐器不限,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其他乐器参赛者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2)中小学、高中(中职)组: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中任选一项参赛。声乐演唱要求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唱法不限,自备伴奏带(CD或mp3格式)或钢琴伴奏,限时6分钟以内。器乐演奏要求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乐器不限,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限时6分钟以内。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其他乐器参赛者自备。
(二)教学技能类。
各组别、各专业按参赛人数的40%比例遴选优秀教师进入教学技能环节,即说课比赛。
活动内容:说课内容自定,主要包括课程整体设计、教学实施两大部分。且说课的科目必须与专业技能类竞赛的科目保持一致。
活动要求:脱稿说课,可借助多媒体辅助。课件占20%,现场讲解占80%,限时15分钟。
四、奖项设置
活动按进入说课环节的人数以2:2:3: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其它
活动分幼儿园、中小学、高中(中职)3个组别,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各幼儿园、中小学、高中、中职学校须于6月25日前将《黄石市艺术教师技能大赛报名表》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电话:8897525;
邮箱:dyshix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