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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摘自大冶市教育局文件)
一、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计划和择校生(三限生)计划,各高中指令计划和择校生计划的比例严格按省教育厅和黄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省示范高中招生。
2012年我市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大冶一中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制度,具体方法如下:
1、大冶一中指令计划生指标全部分配到乡镇、市直学校。
2、大冶一中指令计划生指标分配方法:各乡镇、校的应届在籍报考人数占指标分配权重的60%,上年度各乡镇、校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得分(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人平分)占指标分配权重的32%,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率占指标分配权重的8%。
3、大冶一中的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到各乡镇、学校后,对于在大冶一中指令计划线下10分内仍未完成所分配的指令计划数的单位,其剩余计划收回在全市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至最低控制线。
三、飞翔计划。
2012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要求,省示范高中大冶一中面向全市农村初中招收50名农村学生。
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大冶一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
四、划线。
按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2012年高中招生计划,学生中考成绩总分,综合考虑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的情况,分别划出我市各类高中(中专)录取分数线。
省级示范高中的计划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均为优秀(A)等级。
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情况将在有关媒体和黄石中招网上予以公布。
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高中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入学。